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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12日   农历庚子(牛)年 三月初一
“大灵养心·大安养生”文旅文学、摄影、视频创作征集活动公告
2026-08-07 08:57:0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大安乡人民政府 | 编辑:朱柯源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062

为充分展示龙山县大安乡 “湘西之巅、澧水之源” 高山生态资源、气候康养优势、乡土民俗与红色底蕴,擦亮省级气候康养示范基地文旅名片,赋能避暑露营、康养旅居、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,经研究,大安乡人民政府特面向全社会开展 “大灵养心・大安养生” 文旅文学、摄影、视频创作征集活动,诚邀广大文艺爱好者、游客、网络达人踊跃参与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活动组织单位

指导单位:龙山县委宣传部

主办单位:龙山县大安乡人民政府

协办单位:龙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、龙山县融媒体中心、

龙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支持单位:龙山县作家协会、书法家协会、摄影家协会、

美术家协会、音乐家协会、青年志愿者协会、登山协会、网络达人团队

二、活动时间安排

作品征集阶段:2026 年 8 月 10 日 —8 月 30 日

作品报送截止:2026 年 9 月 2 日(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)

作品评审公示:2026 年 9 月 2 日 —9 月 8 日

颁奖总结仪式:2026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:00,地点:大安乡大灵山露营基地(暂定)

三、参与对象

全社会个人、创作团队、自媒体机构均可报名参与。鼓励本地村民、返乡青年、在校大学生、摄影爱好者、短视频创作者、本土文艺协会会员、优质网络达人参赛。创作取景范围为大安乡全域。

四、创作主题方向

所有作品须紧扣大安本土特色,创作方向不限以下四类:

湘西之巅・云海露营:大灵山高山云海、日出星空、露营避暑、风车山地风光;

康养大安・身心归处:高山天然氧吧、康养中心、森林徒步、清凉旅居体验;

烟火大安・舌尖乡味:烤烟、中药材、高山野菜、土蜂蜜、农家美食、农耕劳作场景;

红色大安・薪火相传: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红色遗迹、红色历史故事。

五、参赛类别及作品要求

本次活动分文学创作、摄影创作、视频创作三大赛道,作品均须原创,严禁抄袭、搬运他人作品;不得使用 AI 生成核心画面,仅允许 AI 辅助字幕等后期加工,内容积极健康,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文学创作

体裁不限,诗歌、散文、随笔、乡土故事、文旅宣传

短文均可,文字贴合大安风土、康养、产业、红色文化。

摄影创作

实景拍摄高清原图,单张、系列组图均可,画面清晰

完整,可用于宣传展示、档案留存,涵盖风光、产业、人文、乡村建设、民俗红色题材。

视频创作

时长控制在 15 秒 —4 分钟,画面音质清晰、剪辑流

畅,发布于抖音、快手、微信视频号任一平台。

六、参赛报送规则

线上发布作品时,必须添加话题 #大灵养心 大安养生 #,搭配 #湘西之巅云海露营 #、# 康养大安 #等分话题,并定位 “龙山县大安乡”;

9 月 2 日前统一提交材料:作品原文件、作品标题、平台发布链接、活动截止日点赞 / 评论 / 转发数据截图;

报送联系人:袁梅诚

联系电话:0743-6433001、15616893928

七、奖项设置

三大赛道独立评审、分开颁奖,各赛道奖金 + 荣誉证书同步发放:

(一)文学创作组

一等奖1名:奖金2000元+荣誉证书

二等奖2名:奖金1500元+荣誉证书

三等奖3名:奖金1000元+荣誉证书

优秀作品奖 5 名:奖金 500 元 + 荣誉证书

(二)摄影创作组

一等奖1名:奖金2000元+荣誉证书

二等奖2名:奖金1500元+荣誉证书

三等奖3名:奖金1000元+荣誉证书

优秀作品奖 5 名:奖金 500 元 + 荣誉证书

(三)视频创作组

一等奖1名:奖金2000元+荣誉证书

二等奖3名:奖金1500元+荣誉证书

三等奖5名:奖金1000元+荣誉证书

优秀作品奖10名:奖金 500 元 + 荣誉证书

八、评审规则

所有参赛作品先初审合规,合格作品进入终评。终评采用综合评分制,总分 100 分:

文学创作组:依据专家打分排序评奖。

摄影创作组、视频创作组:平台传播数据(占 70%):根据作品点赞、正向评论、转发综合核算;专家评审(占 30%):从主题契合度、内容质量、创意构思、创作技术四大维度打分。

九、颁奖仪式配套活动

9 月 12 日颁奖现场将循环展播优秀参赛作品,同步设置本土农特产品、康养产品展销展台。仪式结束后,免费开放高山登山康养体验、山野茶会、农家特产品鉴活动。

十、其他说明

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(线上推广、线下展板、画册、活动展播等),作者保留著作权。凡投稿参赛者,即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规则,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龙山县大安乡人民政府所有。


龙山县大安乡人民政府
     2026 年8 月7日

责编:朱柯源

一审:刘寒蓉

二审:周娇

三审:张军

来源:大安乡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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